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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关AEO认证新标准解读(6)单证保管条款重大升级?果子讲AEO认证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6-04-24 | 1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这里还要特别说明一点,虽然相较于旧版认证标准,新版标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表述,没有再特意限定为“海关相关”,旧版标准仅明确提示了企业需要保存海关相关单证,而新版标准的范围则更加宽泛、更加严谨,这也正是我们接下来要重点讲解的内容。


二、法律法规要求的保管范围


新版认证标准最重要、最核心的调整,就是明确要求企业“依法依规”保管单证,仅仅这一项调整,就会将一些不具备扎实关务基础、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辅导机构和关务负责人排除在外。很多外行辅导人员,连基本的关务法规都不熟悉,更谈不上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单证保管要求,这类辅导不仅无法帮助企业通过AEO认证,还可能给企业带来合规风险。


旧版认证标准仅模糊描述“妥善保存海关要求保管的进出口单证以及……”,这种表述对于老关务人来说,结合多年的从业经验,很快就能明白标准的含义以及相关要求,毕竟我们当年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报检资格考试时,对各项海关法律法规、检验检疫相关法规,尤其是“四法三条例一细则”等核心法规,都有明确的掌握要求,二十几年前就已经系统学习过这些内容,能够准确界定“海关要求”的具体范围。但对于行业新人,以及那些从未接触过关务工作的外行辅导人员来说,根本不可能理解“海关要求”的范围具体是什么,很容易出现漏存、错存单证的情况,最终影响AEO认证结果。


本次海关新版认证标准中,进一步明确了单证保管的范围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章、海关总署公告等相关规定……”,这一调整让标准更加严谨、更具可操作性。其实这里有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原认证标准过于强调“海关要求”,这与关检合并后的海关职能并不完全相符。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是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发布的,属于国家层面的法规,将其简单归为“海关要求”本身就不妥当。其次,还有“四法三条例一细则”,受机构改革的影响,部分法规的管理主体未明确由海关负责,这部分内容比较复杂,本次我们就不展开详细说明,后续有机会再和大家逐一拆解。


那么,在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与进出口活动相关的单证档案保管要求都有哪些呢?果子结合自身25年关务从业经验,简单梳理一下就可以发现,关检合并后,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对相关单证保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基础保管条件、海关监管要求、检验监管要求。具体涉及到的文件非常多,不同业务类型、不同监管方式、不同产品类型的企业,适用的保管要求也各不相同。北京岸谷关务AEO认证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认为,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业务情况,具体适用相应的保管要求,不能一概而论。这里限于篇幅,我们就仅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帮助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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