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海关作出的行政裁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行政裁定效力的,原行政裁定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Ⅱ).doc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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