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架构下,海关面临诸多现实困境。一是技术条件有限,九十年代初期海关系统尚未全国联网,手工填制的报关单易于篡改造假。二是审批与监管分离:海关负责后续监管和核销,但单损耗的审批权在经贸部门,海关无法掌握其审批的具体依据,存在信息壁垒。三是核查能力不足:面对纺织服装、电子元器件等涉及复杂工艺和技术参数的产品,海关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实质性核查。
在实际业务中,企业生产过程的单损耗往往根据《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载明信息备案。然而,生产现场常因技术改进、原料差异或客户要求而调整工艺,导致实际单耗发生变化。若企业不主动申报,海关难以动态掌握;即便启动核查,对损耗率等技术参数的核实成本极高,有时还需要行业协会等外部资源支持,现场关员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1.3 走私频发:监管漏洞下的灰色地带
正是这种基于当时技术与体制的“信息差”,使得虚报单耗(即故意错误申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保税料件数量)成为不法分子逃避监管、偷逃税款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广东、福建等加工贸易集聚区,大量“三来一补”企业,尤其是玩具、服装、电子装配等行业,普遍存在低报成品率、高报单耗的现象,保税料件被擅自内销或挪用的情况屡禁不止。
更严峻的是,部分走私活动已发展到利用“三无”(无工厂、无设备、无工人)企业空转手册进行走私的地步。1995年,《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明确指出,需严格审批合同并核查企业实体,“防止‘三无’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活动”。这标志着加工贸易领域的走私问题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也催生了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试点实施。
第二章 应运而生:单耗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1 初期探索:从核销手册到定额表
保证金台账制度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企业保税货物管理有所制约,但在手册核销环节,因缺乏统一标准,监管漏洞依然存在。为破解单耗管理难题,海关总署先期自行组织编写了《纺织类海关核销手册》与《机电类海关核销手册》,并下发了《加工贸易部分重点敏感商品消耗定额表》。各地海关也结合关区实际,邀请行业协会、院所及企业参与,编写了《关区加工贸易常见商品单耗核定手册》,并向企业发放《加工贸易商品单耗核定卡》,以多种方式规范加工贸易生产管理工作。
同时,为解决各地海关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海关总署于1998年下发署监〔1998〕927号文件,初步规范了单耗管理的审批原则与权限。这些《核销手册》、《定额表》及管理文件的出台,为单耗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与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执法的统一性,为国家层面单耗标准的制定奠定了物质与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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