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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AEO认证新标准权威解读(1)指定海关业务联系人和报送信息是什么?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6-04-12 | 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需重点提醒:企业必须按要求通过平台提交重要事项,不得刻意规避,否则将被认定为未落实标准,影响认证结果。此外,果子还建议平台管理员由分管副总或财务负责人担任,避免因普通关务人员变动导致登录信息丢失、管理脱节。


四、主动报告有关人员事项


海关信用管理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基于多部门信用数据为底座结合海关业务实际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企业核心人员任职情况直接关系风险管控。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备案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核心人员信息,海关通过系统联网完全可掌握其跨企业任职情况,新标准要求企业主动报告相关人员的信息,果子认为核心是强化企业合规管理。


结合新版AEO认证标准第(37)(41)条可知,此举要求企业建立人员信息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排查与进出口活动相关核心人员任职情况,若发现其在失信企业担任核心职务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需及时报告并接受信用等级调整,这是企业规避信用风险的重要举措。


这与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公告新增“特殊关系”“特殊关系影响价格”“特许权使用费”三个申报栏目类似——并非此前海关无相关要求,而是部分报关人员心存侥幸刻意忽视,如今标准明确,再出现遗漏错误即属明知故犯,将面临处罚。


具体报送要求如下:报送范围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四类核心人员;需报送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单一窗口备案一致);一并报送其在其他企业担任的核心职务及任职企业全称;非核心职务无需报送,所有报送均通过上述平台完成,平台自动留存记录。


以上就是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对海关2026年新版AEO认证标准第一条的解读,大家还有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争议、海关估价、税政调研等事项,均可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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