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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AEO认证新标准权威解读(1)指定海关业务联系人和报送信息是什么?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6-04-12 | 6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指定海关业务联系人


过去五年旧标准下的AEO认证辅导中,果子始终要求企业指定专人对接海关并出具授权书,现在看这一做法非常超前且符合当下海关管理导向。需重点提醒的是,AEO认证标准以海关总署公告(部门规章)形式发布,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再解读时需吃透监管逻辑,兼顾公文的内涵与外延,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认证失利。


海关AEO认证标准要求“指定”联系人,这意味着企业需以正式内部文件明确职责,不可口头指定。具体而言,需出具加盖公章的内部授权书,载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如政策咨询、违规整改、认证配合等),作为核心佐证材料;若由关务部负责人等特定岗位人员担任,还需将此项职责纳入其岗位说明书,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


在人员选择上,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建议优先推荐关务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关务人员作为海关业务联系人,其具备专业政策知识与操作经验,可避免沟通偏差。若未设专门关务部门,也应优先指定有关务经验的人员,坚决杜绝非关务背景人员(如行政、财务、采购等人员)对接,否则易出现信息传递错误,引发违规风险。


果子近期辅导一家中型企业开展AEO认证时便遇到此类问题:我在开展审计交流过程中发现其物流货物二线出区存在价格与包装违规风险,而该企业专职关务人员位于异地的集团总部,未与企业所在地海关进行过联系,其分管领导不具备相关专业经验,计划让财务负责人对接海关。我紧急为财务人员拟定与海关的沟通稿件,要求完全按照稿件内容沟通,才最终避免因表述不当影响事项的确认。


三、海关信用管理平台


在明确联系人后,沟通渠道规范是关键。以往海关AEO认证对于关企沟通工作审核无统一标准,有的关员仅要求企业建立沟通台账,而另一些关员要求另附内部往来沟通记录,导致各地海关认证要求不一,部分企业因记录不规范无法通过认证。2026年新标实行分类管理,既明确沟通渠道,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果子认为新认证标准下关企沟通分为两类:重要事项(主动披露、违规整改、流程变更报备等)必须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向海关提交咨询,海关在线受理答复,平台自动留存记录,无需企业额外整理纸质材料;非重要事项(日常政策咨询等)可电话对接,企业只需简单记录沟通信息即可。


平台操作方法如下:微信搜索“12360服务”公众号并关注,点击右下角“便捷服务”-“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我的”-“用户登录”,按提示输入企业信息即可登录(首次登录需完成注册绑定)。重要事项咨询时,登录后点击“我的咨询”-“提问”,填写信息提交即可,可实时查询回复进度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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