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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关AEO新政:AEO认证企业简易复核机制下的合规要点与行动指南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6-01-13 | 46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日上午,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天津同步举办政策宣讲会,对相关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将于近期正式颁布,并计划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拓展制度适用范围、优化企业信用等级设置、建立AEO企业“容错”机制、推行AEO企业简易复核程序、完善失信企业与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制定统一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措施目录》、设立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以加强对涉嫌虚假贸易等违法企业的信用监管,并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全程参与了此次会议,后续将就政策要点展开逐一详细解析。


对现有AEO认证企业而言,最值得关注的变化在于海关将对高级认证企业及认证企业的复核工作实施“简易复核”机制。


海关信用等级由三类调整为五类


在新政策框架下,海关信用管理等级将由现行的“高级认证企业、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失信企业”三类,优化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五个等级,并明确高级认证企业与认证企业均属于中国海关认定的AEO企业。其中新增的“认证企业”层级,旨在让更多中小企业有机会纳入海关优良信用管理范畴。


AEO企业复核采取定期与动态相结合方式


取得AEO认证资质并非一劳永逸,海关将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定期或动态开展复核,以核查企业AEO认证标准的落实状况。具体而言,对高级认证企业设定每五年一次复核,对认证企业则实施“不定期复核”。值得注意的是,符合相关条件的“高级认证企业”与“认证企业”可适用简易复核程序。


基于信用状况的简易复核机制


截至今日,通过海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全国现有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共6908家。以往的复审工作均参照认证审核标准执行,甚至因需追溯五年记录而更为严格。按当前每五年复审一次的频率,不论对海关信用管理人员还是企业本身,均构成较大工作压力。若对信用状况持续良好的企业仍沿用同样严格的审核尺度,将造成人力资源与社会成本的过度消耗。因此,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实施简易复核具有积极意义。


1. 简易复核的适用条件

(1)一年内未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或虽受处罚但属于企业主动向海关披露的;

(2)一年内出口货物未被境外通报,或虽被通报但经核实不属企业责任的;

(3)一年内未接受海关稽查,或虽经稽查但稽查结论为未发现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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