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62010715
关务人员应当清楚的风险,3C免办后续监管的操作和风险提示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5-02-05 | 7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文回顾了3C免办(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管理要求,以防范违规风险。文章首先通过一个行政处罚案例强调了未按要求监管3C免办货物的严重后果。接着,解释了3C免办的定义、申请条件及流程,并指出关务人员在进口报关后的监管职责才开始。文章详细阐述了3C免办货物的后续监管要求、风险、监督周期及档案保管规定,并提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3C免办业务的监管现状。最后,作者鼓励关务人员将挑战视为机遇,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开展培训等方式,强化关务部门在进出口业务中的主导作用,规避风险并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

3C免办范围,此时根据规定应当申请3C认证并按一般贸易报关,也就不需要后续进行3C免办核销。而不得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不是不允许普通消费者演示,而是不能脱离公开展示的范围而被普通消费者私自使用。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分为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其中加工贸易申请3C免办的占绝大多数。此时需要保留整机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不限)作为核销依据。但是,果子认为企业还需要保留仓储、领料、BOM等资料以证实该产品已实际用于生产出口产品中。

 

3、对于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和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则无需核销。但果子仍旧建议企业保留维修工单(需涵盖免办证明上产品相关信息,维修日期及结果,用户签字,工程师签字)或维修台账(均需与3C免办获证时产品信息一致且匹配)

 

 

提到后续核销问题,显然《通知》中并未对核销周期进行规范,但根据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细则,果子建议通过CCC免办进口的产品,自产品进口之日起2年内使用并完成核销。这个核销工作应当由企业主动申请。

 

四、监管风险

 

正如前面所言,大多数企业进口和使用都是相分离的。一是收发货人关务部门负责组织证件办理和报关进口,而到货后交由需求部门使用。二是进出口公司接受委托进口后由委托人使用。在这两种模式下使用者往往对于3C免办的政策不熟悉、不掌握。一旦出现后续监管的违规风险就会将责任推向关务部门,但是关务人员真的无辜吗?我认为未必。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是规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唯一单行法规, 20039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97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公布。3C免办业务在2018年之前由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和后续监管,关检合并后由海关负责该项工作,20193月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从历史沿革来看,企业里对于3C免办的政策、申请和后续监管均应由具备报检专业知识的关务人员负责,但因为2013年起取消了报关员资格考试和报检员资格考试后,接受过专业知识教育的关务人员逐年下降,在没有扎实法律体系基础的人员当然无法理解为什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也是由关务负责。

 

其实,有这种感觉的不仅是关务人员,还有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对各级市监部门认证监管职能列举里概括性表述为“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