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关AEO认证标准里有些条款属于对企业的“双杀”,只要碰到这些条款就别纠结,直面结果吧。为什么果子要说这是“双杀”呢?我们就看看今天这条标准吧。
还是先看AEO认证标准原文:
(24)1年内累计追征税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或者1年内被追征税款超过10万元的情形不超过1次且累计追征税款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总纳税额的千分之一。
我相信不少朋友可能根本不清楚什么是税款“追征”。这就要从海关部门规章寻找线索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2号令)中有两个关键词,分别是补证和追征。
关于补证。并非因为纳税义务人违规,而因海关审核、认定等客观原因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放行后海关发现线索,可在3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关于追征。是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申报不实、瞒报等)造成少征或漏征;放行后海关发现线索,可在3年内追征,并自放行或缴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简单来说,由于海关责任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叫补征,由于收发货人责任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叫追征。
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曾经碰到某企业适用ECFA以0关税进口设备,后来被发现不符合原产国(地区)适用ECFA税率的条件,被海关要求补缴税款,但不处罚。这种就叫做追征。当然,如果经过海关实质性审查放行后补缴税款,就是补证了。
为什么说要被双杀呢?道理很简单,一旦是因为企业原因被海关追征税款就必须要缴纳对应的应征关税和增值税的滞纳金,而根据海关AEO认证标准第(22)条的规定,企业在2年内产生滞纳金就不符合AEO高级认证标准了。
以2026年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为例,只有2023年或之前被海关追征税款,即便产生滞纳金也不会影响到AEO认证申请进程。
那么企业如何避免被海关追征税款呢?根据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的经验来看,一般企业无法避免的。因为进口货物放行时未能遇到任何阻碍,相信绝大多数企业也无主观故意,发生申报错误的根源还是关务人员基础不扎实导致的。这就是为什么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关务人员碰到类似情况都会说“我们一直这么报的海关也没质疑过……”。结论就是无解。
以上,就是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对海关追征税款相关标准的解读,大家如有海关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争议、海关诉讼等事项,欢迎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北京岸谷关务咨询有限公司
海关AEO认证专家
联系电话:010-62010715 1581122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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