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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海关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产品报关程序全流程(附流程图)
来源:http://bbs.jying.cn/thread-159305-1-1.html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19-11-18 | 59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果子在上周给各位介绍了海关报关时如因为429和430代码被退单的正确处理情形,今天就又网友问我如果碰到410和411代码后应当如何处理。其实谈到411和410代码,分别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如果还不理解这项业务的话,只能说是没有系统学习过报检知识的新手了。即便是报关老手,可能对着两个月的有关新政策也未必了解。所以……

(←点击查看)进行对照
3、如属于该目录范围内的,则应向企业的采购部(进口)或工程部(出口)提供产品技术指标,继续参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点击查看)进一步根据产品技术参数确认是否符合目录范围。

第二步:办理认证

如通过《目录》和《界定表》确认属于3C认证范围内的情形,则应开始准备申请3C认证流程。

1、通过查看《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点击查看)确认拟进口产品是否在该范围内。
2、如属于自我声明评价范围的,则应通过“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点击进入)报送产品符合性信息,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由系统生成“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凭该自我声明视同3C认证证书,填报在报关单的411证书对应的证件号码中。
3、如不属于自我声明评价范围的,则应查看《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点击查看)确认自己产品所对应的认证机构,与该认证机构联系办理认证。认证过程可采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模式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模式组合而成:(1)设计鉴定(2)型式试验(3)制造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4)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5)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核(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检查。换言之,并不一定做3C认证必须开展型式试验。
4、通过型式试验后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将证书编号填报在报关单的411证书对应的证件号码中。

第三步:持续管理

1、产品在进口前应完成加施3C认证标志的工作,可用印刷、模制、贴标等方式。如进口时未能加施3C认证标志,则可进保税区、保税仓后进行补加施。
2、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对获得3C认证的产品进行后续监管,以确认是否有违规情形。

办理3C认证流程图



强制性产品认证各环节详解

     (1)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认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当产品为特殊制品如化学制品时,型式试验这一环节将被抽样试验替代。型式试验由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特殊情况,如:产品较大、运输困难等,型式试验也可由认证机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安排利用工厂的资源进行。型式试验原则上一个单元一份试验报告,但对于同一申请人、不同生产厂地的相同产品,仅做一次试验即可。

  (2)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是确保认证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工厂审查由认证机构或指定检查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进行。工厂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产品的一致性审查,包括对产品结构、规格型号、重要材料或零部件等的得核查、二是对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原则上,工厂审查将在产品试验完成后进行。特殊情况,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认证机构也可安排提前进行工厂审查,并根据需要对审查的人日作出恰当安排。获得授权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工厂,其质量保证能力中体系部分的审查可以简化或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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