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62010715
报关单中“货样广告品”的申报完全指南,原来很多人报错了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3-07-15 | 14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另外,如果使用 “货样广告品(3010)” 监管方式进行申报的目的是为了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这里难道不会有一个漏洞么,就是多少数量可视为货样广告品?其实最该关心问题的是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所以原外经贸部向海关提出了 “出口企业向同一国别同一收货人提供同一品名、规格的货样广告品,每年不得超过2次” 的要求,但是海关总署因为在实际监管中难以做到,故未能继续执行。这是防止企业利用该漏洞采用 “蚂蚁搬家” 的方式逃避贸易管制。现在则以货物价值作为判断标准。

 

那么,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享受免许可证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直接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吗?当然不是……

 

五、两个限制需要注意

 

1、使用限制。既然货样广告品存在相关特定的商业目的,就需要在与外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包含其不进入商品流通环节的条款。如果商品在免证条件下进口后,未按协议中货样广告品的用途进行使用(如:把样品给当正品卖掉了),海关没有监管责任,而商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则可能会进行后续监督,一旦查获企业的上述违规行为则面临着行政处罚。

 

2、数量限制。既然是货样,其单次进出口数量不能超出打样做必须的范围,如例题中一次出口100只,显然超出了货样所需的范围。而作为广告品,则类似于展览品的判断方式,根据具体适用场景和范围进行审核,如就在一个4S店里摆放的宣传册有2万册,显然不合理。

 

六、总结一下

 

果子总结一下,按 “货样广告品(3010)” 申报的货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数量符合货样和广告品的必要范围

2、合同协议中有相应条款

3、进出口单位有进出口经营权

4、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管理且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或

5、出口涉及出口许可证(4证)管理且每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

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则应视情况按 “一般贸易(0110)” 或 “其他进出口免费(3339)” 或其他监管方式申报。

 

回到开头的案例,免费向境外提供100个产品,不涉及出口许可证,这种情况只能按  “其他进出口免费(3339)” 进行申报。所以,一线报关人员要准确判定“其他进出口免费(3339)”和“货样广告品(3010)”的区别,合理进行申报。

 

七、几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问题一 只要企业声明是货样就按 “货样广告品(3010)” 申报有问题吗?
答:如果不在前述范围内为了免于适用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请按一般贸易或其他进出口免费申报。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