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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进出口商品归类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智能化评价应试规则@2020年预归类考试规则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0-01-11 | 8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进出口商品归类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智能化评价应试规则


一、参评人员需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类型应与报名时一致)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在下发的草稿纸上填写本人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统一上交。考试指令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评价开始30分钟后,停止进入考场。


二、参评人员可携带以下参考用书

(一)202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或《通关实务手册》、《统计目录》等商品编码工具书,出版社不限),参评人员可以携带其他版本的以上工具书,但评价答案以2020版本为准;

(二)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参评人员可以携带其他版本的该种工具书,但评价答案以2017版本为准。

除此之外的其他资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三、参评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参评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并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全部关闭。


四、归类评价结束前30分钟,参评人员才可交卷离开考场。参评人员提交试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


五、参评人员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因系统原因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六、参评人员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教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参评人员在评价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二)在评价中参评人员由于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参评人员本次评价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1)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其他作弊行为。

(三)在归类评价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主办方: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3)恶意操作导致归类评价无法正常运行;

(4)严重扰乱归类评价秩序,危及归类评价工作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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